解脫文章

修心七要之第五要Ⅳ。(修心七要講述稿)

#菩提心禪修次第
#修心七要講述稿
#噶舉派是實修為主的傳承

 

接下來第二句是「二證取上首」。

 

這個二證取上首的意思,是指說有兩種證人,一種是自己、一種是別人。其中取上首是指自己,就是一個人自己修行如何,你只要以自己為證就好,不用聽別人。他人說你修行很好也不關你的事,他人說你修行不好,那也不關你的事,你只有你自己才能夠知道自己的情緒如何、自己的煩惱如何、自己的我執是否調伏,只要你有在持續修持,你就會知道。

 

如果一個人不知道就代表他沒在修持。換句話說,只要有在修持的人,是非常清楚自己的煩惱在哪裡的,你就算調伏不了它,至少知道煩惱在哪裡,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在影響你,如果你連煩惱在哪都不知道,你跟我說你有在修行,是滿難以置信的。

 

所以二證裡面,自證是最重要的,他證是很次要的問題,畢竟自己的煩惱又不用別人來承擔,所以別人的說法如何,就不那麼重要了。

 

所以這是二證取上首的意思,以自我作證最重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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禪修就是「心的重訓」譬如讓心長出強健的肌肉,可以應對生活中的負重與壓力,讓生命活得更自在健康且富有彈性。

 

「修心七要」是一套培養菩提心的禪修技巧,由切卡瓦論師所創,此禪修法門最大的特色,是它非常簡單、非常適合如現代一般的五濁惡世,能夠把五濁一切障礙都轉化為菩提心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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