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脫文章

法成大業課程:「無常法」或「有為法」的三個分類

課堂時間:2018年3月17日(六)
課堂地點:德祺書坊
學員人數:15人
主辦單位:解脫協會
授課老師:羅卓仁謙老師
 

《解脫莊嚴論》第四章釋疑

今日繼續《解脫莊嚴論》第四章第三節釋疑,《解脫莊嚴論》的架構是六個架構,終極目標是成佛,只有成佛才能擺脫輪迴的幻象,所以他以成佛做為目標,以此目標之下有因、緣、依、法、果、業六大重點,其中成佛之緣是善知識,善知識所宣說的是法,而法又有四個重點:觀修無常、輪迴因果業報、觀慈悲心及發起大菩提心,善知識的法不會逾越這四個,就統攝一切法。

攝類學

今天講解的是「無常法」或「有為法」的三個分類:「色」、「心」、「不相應行」,要講「不相應行」要先從「行」講到「五蘊」再到「相應行」,才能講「不相應行」。「行」指的是多元的東西聚集在一起,「行」、「無常」及「有為」是同義,佛陀以祂獨特的觀點,將「無常」歸類在「五蘊」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),因為「五蘊」都是「無常」的,所以就是「行」。五蘊去除掉「色」、「受」、「想」、「識」剩餘部份叫做「行蘊」,「行蘊」與「識」(心王)相應(作用)的稱為「心所」,與「識」不相應(沒作用)的就稱為「不相應行」。

非色非心之有為所緣,是不相應行的定義,它可以分成補特伽羅(眾生)不相應行與非補特伽羅(非眾生)不相應行;而「非色非心非士夫之有為」則是非補特伽羅(眾生)不相應行,它分成十四種:得、非得、同分、無想定、滅盡定、命根、生、往、異、滅、名身、句身、文身、無想果共十四種。

佛教史

大乘經典傳遞的過程:大乘追求成佛身,而小乘追求個人解脫;原始佛教追求的是潔淨有漏,有漏的終結,大乘追求的是成為佛身。一般人認為佛身的「身」指的是身體,實則為蘊,也就是組合之意,經論上講佛身是五決定:色身(不是身體,指的是功德句)、眷屬(指佛的小幫手)、國土、壽量、教法(法教可以多長的教期)。

五蘊有這麼多的問題,是因為它的因有問題,它來自有漏之因(集諦:無明、煩惱、業力),導致有了有漏五蘊,終結有漏五蘊就要從終結無明、煩惱、業力下手,這是佛教的共識。